刘超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.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.执业证号:144032010363003.办案经验丰富.擅长交通事故.保险理赔.房地产.公司.刑事.婚姻家庭领域.成功办理了刑事.经济.房地产.婚姻家庭.损害赔偿.民事执行.劳动争议等各类诉讼和仲裁案件.并担任数家法律顾问.
本人逻辑思维能力强.分析案件全面.客观.善于抓住案件关键所在.协调能力强.谈判能力突出.在参加合同谈判.案件调解.法庭辩论中.思维清晰.说服力强.
本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.具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功底.